快讯丨界首出让3宗地块用于安置 占地216亩!

阜阳资讯发布 2021-03-29 16: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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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界首出让3宗地块,其中1块将用于服务设施,将建设便民菜市场,另外两宗将用于安置。 备注:【2021】-01号宗地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便民菜市场),其它具体条款按照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1〕2号文件执行;【2021】

经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界首出让3宗地块,其中1块将用于服务设施,将建设便民菜市场,另外两宗将用于居住安置,详情如下:

备注:【2021】-01号宗地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便民菜市场),其它具体条款按照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1〕2号文件执行;【2021】-02号宗地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8%,其它具体条款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1〕1号文件执行;【2021】-03号宗地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其它具体条款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1〕1号文件执行。

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根据界首市房地产发展中心文件界房【2021】3号要求:竞买人须为国有企业且具有国家一级及其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竞买人需承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后,由施工一级及以上企业负责项目施工,并按规定以招投标方式选择甲级工程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监理。同时承诺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及经界首市房地产发展中心和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建成后按约定整体出售给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2、上述三宗地用于安置房建设,采用“定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房屋回购价格及具体房屋建筑要求以竞买人与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为准。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承诺书和与界首市城乡建设公司签订的《界首市植物园(三期)安置区回购协议》和《房地产发展中心竞买资格确认函》,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其他以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具体详情见挂牌出让文件。

3、上述三宗地周边及地块内的市政道路( 植物园路、卫民路 )由受让人进行代建,道路设计方案同房建设计方案一起提请市国土空间委员会研究。市住建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建设过程监管及回购,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回购资金,回购价格按照审计价格进行结算。市城管局和市政工程处负责移交接收及后期管护。

4、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本公告的任意一宗地时均须同时申请竞买其余两宗地,上述三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5、根据规划要求,【2021】-03号宗地应于卫民路和规划植物园路交叉口配建一所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宜少于5200平方米,应结合学生出入口设置疏散广场,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6、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其他要求以界建函【2018】28号文件为准)。

7、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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