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挂牌出让八宗地块 合计503.67亩

阜阳资讯发布 2018-11-01 0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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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挂牌出让八宗地块合计503.67亩,2018年11月1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挂牌条件:

LQ〔 2017 〕-16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法人企业。②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在国内自持拥有并经营管理的不少于40000平方米商业产权证明。③竞买人须提供“中国饭店协会”评出的酒店类相关奖项证明。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7〕-161号、LQ〔2017〕-168号、LQ〔2017〕-169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

3、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285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7、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8、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9、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9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0、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1、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7 〕-16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法人企业。②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在国内自持拥有并经营管理的不少于40000平方米商业产权证明。③竞买人须提供“中国饭店协会”评出的酒店类相关奖项证明。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7〕-160号、LQ〔2017〕-168号、LQ〔2017〕-169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

3、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7、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8、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9、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9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0、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1、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7 〕-16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法人企业。②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在国内自持拥有并经营管理的不少于40000平方米商业产权证明。③竞买人须提供“中国饭店协会”评出的酒店类相关奖项证明。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7〕-161号、LQ〔2017〕-160号、LQ〔2017〕-169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

3、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285.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好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7、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8、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9、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9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0、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1、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7 〕-169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法人企业。②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在国内自持拥有并经营管理的不少于40000平方米商业产权证明。③竞买人须提供“中国饭店协会”评出的酒店类相关奖项证明。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7〕-160号、LQ〔2017〕-161号、LQ〔2017〕-168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

3、竞买人须承诺在本宗地建设大型城市服务综合体,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其中含大型酒店一座不少于40000平方米,按五星级标准建设,该酒店须自持经营不少于15年。LQ2017-160、LQ2017-161、LQ2017-168三宗地商品住宅合同备案预售50%,酒店主体封顶,综合验收交房70%,酒店营业。

4、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5、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

6、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7、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好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8、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9、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10、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9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1、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2、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8 〕-2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LQ[2018]-20号和LQ[2018]-21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依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不少于 12个班的幼儿园,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教育培训中心,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在一层沿街设置,可与LQ[2018]-21号宗地的社区用房统一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LQ〔 2018 〕-2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LQ2018-21号和LQ[2018]-20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依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2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在一层沿街设置,可与LQ[2018]-20号宗地的社区用房统一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LQ〔 2018 〕-46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以上(含二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8]-47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该二宗地的竞得人须按照县住建局提供的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无偿代建杨小街路、迎仙路(南北长均为霞光北辅路-幸福路)和霞光北辅路(白沟东路-迎仙路),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④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242.8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5、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 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8 〕-47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以上(含二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8]-46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③该二宗地的竞得人须按照县住建局提供的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无偿代建杨小街路、迎仙路(南北长均为霞光北辅路-幸福路)和霞光北辅路(白沟东路-迎仙路),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④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258.99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5、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 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8、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7 〕-160号、LQ〔 2017 〕-161号、LQ〔 2017 〕-168号、LQ〔 2017 〕-169号、LQ〔 2018〕-20号、LQ〔 2018〕-21号、LQ〔 2018 〕-46号、LQ〔 2018 〕-4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6日8时至2018年10月30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8年10月23日8时至2018年11月1日16时止。2018年11月1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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