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拆!枣庄镇,口孜镇要550亩土地要拆,涉及多个村庄!

阜阳资讯发布 2018-12-04 09:11:1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423省道颍东枣庄至口孜(宁庄)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用途:交通运输。 二、拟征土地位置 颍东区枣庄镇李庄村、枣庄居委会、牛庙村;口孜镇洪阳村、枣园村、洪沟村、饶海村、曹庄村境内(四

 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423省道颍东枣庄至口孜(宁庄)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用途:交通运输。

 二、拟征土地位置

 颍东区枣庄镇李庄村、枣庄居委会、牛庙村;口孜镇洪阳村、枣园村、洪沟村、饶海村、曹庄村境内(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属颍东区枣庄镇李庄村、枣庄居委会、牛庙村;口孜镇洪阳村、枣园村、洪沟村、饶海村、曹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36.7078公顷,其中农用地33.2501公顷(耕地26.9017公顷)、建设用地3.2927公顷、未利用地0.1946公顷。其中:

 1、枣庄镇李庄村,土地总面积4.1656公顷,其中农用地3.9144公顷(耕地2.7753公顷)、建设用地0.2512公顷;

 2、枣庄镇枣庄居委会,土地总面积1.26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6983公顷);

 3、枣庄镇牛庙村,土地总面积7.4069公顷,其中农用地6.7343公顷(耕地4.6282公顷)、建设用地0.6726公顷;

 4、口孜镇洪阳村,土地总面积8.8768公顷,其中农用地8.1901公顷(耕地7.1462公顷)、建设用地0.5504公顷、未利用地0.1363公顷;

 5、口孜镇枣园村,土地总面积1.5481公顷,其中农用地1.4979公顷(耕地1.4123公顷)、建设用地0.0502公顷;

 6、口孜镇洪沟村,土地总面积5.7154公顷,其中农用地5.1830公顷(耕地4.6850公顷)、建设用地0.4741公顷、未利用地0.0583公顷;

 7、口孜镇饶海村,土地总面积4.4577公顷,其中农用地4.4241公顷(耕地3.7040公顷)、建设用地0.0336公顷;

 8、口孜镇曹庄村,土地总面积3.2701公顷,其中农用地2.0391公顷(耕地1.8524公顷)、建设用地1.2310公顷;

 各村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耕地按每亩1100元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三)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采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