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王店镇出让157亩商住用地 用于整体安置

阜阳资讯发布 2018-10-29 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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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8]-23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3)该宗地系拆迁安置房用地,整体安置,不对外销售。(4)颍州区政府以4500元/平方米的综合价格对该宗地上的计容建筑面积予以全部回购用地征迁安置,其中70平方米左右的占5%,90平方米左右的30%,120平方米左右的40%,135平方米的25%。地下车库及相关设施无偿提供给颍州区政府。安置房建设标准,除达到建设规划规范标准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建筑物外立面采用真石漆装饰;室内公共部分需铺设地砖;智能化系统、共建共享及有线电视网络装置齐全;小区绿化标准不低于150元/;小区道路实行人行道和车行道分离;设置地上地下充电桩;地下室地面需铺设环氧地坪且标识、标牌齐全。回购付款方式为:①竞得人在房屋主体建成地上两层后15日内,颍州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总购房款的30%预付款;②颍州区政府在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竞得人支付总购房款的50%预付款;③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资料移交并交付房屋钥匙后1个月内,颍州区政府按房产测绘单位测绘核准的面积结算全部购房款的15%;④剩余总购房款的5%为竞买人的质保金,房屋交付使用两年后退还。此条款由市房产局及颍州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5)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颍州区政府函,竞得人在地块内应设置规模不少于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的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并直接确权至辖区政府。幼儿园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办理住宅预售许可证。同时竞得人提供社区用房800平方米,且满足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此条款由市房产局及颍州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4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fy.gov.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4日到阜阳市公共资源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1月19日15时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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